台中一名李姓女子被丈夫外遇 控告和呂姓男子通姦,法官徵信 判定因李夫和徵信員未經李離婚 女同意即闖入屋內拍攝裸徵信社 身照片,嚴重侵害李女隱私權,小老婆 因錄影違法取證無效,判李女無出軌 罪。
媒體報導,從事房徵信社 仲業的李姓女子和呂姓男子,徵信社 3年前參加公司尾牙後,呂男因徵信 喝醉由李女送回家,隔天呂男醒外遇 後發現他僅穿一條內褲,李女則徵信 全裸睡在客廳,認定和對徵信社 方有過性行為。半年後李女丈夫外遇 和徵信員未會同警方便闖入外遇 呂宅,拍到李女全裸和呂男徵信 僅著內衣褲的照片,李女丈夫憤外遇 而控告李女通姦。
李女徵信社 向台中地方法院供稱,她抓姦 是因幫呂男搬家太累,又有徵信 裸睡習慣,絕對沒有通姦,呂尋人 男則僅認尾牙喝醉那一次,通姦 他表示,喝醉那天他完全沒外遇 有意識,是否有性行為也純屬猜外遇 測。
法官認為,呂男喝徵信社 醉的性行為純屬猜測,且李女丈徵信 夫擅闖呂宅拍攝兩人裸照,侵徵信公司 害兩人隱私權比通姦罪還嚴重,以罪證不足為由判決李女無罪。呂男則因李女丈夫聲請再議,檢方認為呂男不知李女婚姻狀況有違常情,將另案起訴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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